对贩卖黄牛票的
处罚根据其情节轻重可分为
治安管理处罚和
刑事处罚两种。
贩卖黄牛票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尚未构成
犯罪的,根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伪造、
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根据《
刑法》第227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这里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贩卖的黄牛票系
伪造的,则涉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根据刑法第227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
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