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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热点丨主播案件胜诉案例,无需支付违约金!

2024-01-26 13:59 390人阅读

案情回顾

委托人在2022年年底入职了A演艺经纪公司,公司与她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合同中约定:A公司是具有专业演艺资质的经纪公司,在网络在线演艺方面拥有专业化团队,专注于艺人的发掘、培养、包装与推广,而委托人具有演艺才能,愿意与A公司合作,让A公司作为其演艺经纪人,负责演艺事业。除此之外,双方还针对网络演艺的时长、酬劳分配、版权、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经过了一个月的培训后,委托人正式上岗,在某短视频平台成为了一名直播主播。没想到,因为委托人的业务能力优秀,第一个月就成为了公司盈利最高的主播。但与此同时,直播间内某些观众的“骚扰”让委托人不厌其烦。公司对此却完全放任,甚至鼓动委托人去和那些观众......不久后,一位榜一大哥提出要和委托人见面并发展不普通的关系,公司对此不仅不加以限制,反而乐见其成。无法忍受的委托人和公司彻底决裂,停止直播,公司于是把委托人告上法庭,要求委托人承担巨额违约金。

律所处理

在接到委托人的咨询以后,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的李欣欣律师将委托人约到律所来面谈,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根据委托人所说,某些观众发送“骚扰信息”到她的后台时,公司会教导她使用“渣女语录”,或是“聊天话术”,甚至是一些露骨的内容去回复,让她很难以接受。后来榜一大哥说想来见她,公司要求她接待,给大哥订酒店,请吃饭,大哥要走了的话记得买礼物。她接受不了,就和公司说不播了。没想到,不久后就收到了公司的起诉书。
针对委托人的陈述,李欣欣律师认真查看了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往来,发现公司对委托人的教导完全是围绕男女感情纠葛、甚至是围绕擦边色情而来的,包含大量少儿不宜的内容。于是,李律师针对该部分内容重点进行了取证,将公司诱导委托人的部分截图并打印整理。除此之外,公司多次提到“这些大哥,就看你想不想骗了”,“没办法,谁叫他们有钱,忍一忍”,足见公司并非是基于培养包装委托人的演艺事业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办案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相关精神,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平等主体,合同内容的签订应当遵守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公司违背了委托人的意愿,要求委托人进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工作,违反了法律法规,委托人有权拒绝上述工作并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论意见,采信了委托人提交的证据,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向公司支付任何违约赔偿。委托人对此结果也非常满意,还专门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律所。

律师观点

律师相信,委托人的经历不会是个例,但不论怎样,在自己的权利收到侵犯时,细心冷静,保留证据,每个人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这些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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