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身受重伤、痛苦死亡,但现场尸体却表现得干净、安详。这种反常的行为并非无心之举,而是犯罪心理学中典型的抵X行为。它藏着凶手深层的心理活动,更与愧疚感紧密相连。本文将结合故意杀人案的实际情形,拆解抵X行为的表现,剖析其背后的愧疚心理逻辑,揭开这一特殊犯罪行为的心理密码。
一、故意杀人案中抵X行为的典型表现
在故意杀人案的犯罪现场有一种典型而独特的行为表现:被害人腹部被刀捅伤,大量出血、浸染衣衫,但却“安详”的躺在床上,姿势整齐,身上盖着被子或者床单,看上去就像睡着了。这种行为在犯罪心理画像中叫抵X行为,属于人格化行为(Personation)的一种。在杀人案件中,与之相类似抵X行为还有帮助死者闭眼、为被害人更换干净的衣服、清洁被害人的身体或者伤口、在其尸体周围摆放首饰、吊坠、鲜花等,就像在祭奠ta一样。
二、为什么会有这类行为?因为愧疚。
愧疚感产生的原因是:“我觉得自己做错了。”我的行为在我自己的道德标准下是不可接受的,我对这件“错事”是有责任的。因为愧疚感产生的原因是“我觉得自己做错了”,所以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外人对该事件的判断是对是错,都不影响行为人自身体验到愧疚感。
而且,关系越亲密、行为越冲动,愧疚感越强烈。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家庭成员在实施酒后暴力行为后,醒酒后会有道歉、补偿等一系列举动。
愧疚感在情感体验上表现为:
(一)自我攻击。因为我做了错事,所以我不对、我不好。
(二)痛苦的心理。对方因为我遭受了痛苦,而他本不必承受这样的“伤害”。对方的痛苦和对自我攻击的痛苦,共同造就了“痛苦”的情感体验。
(三)焦虑不安。因为做了错事,糟糕的结果已成事实、无法挽回,所以不得不面对ta,难以忘记。但这种负面的结果又不是自己所期望的,所以想改变“现状”。于是,行为人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反复纠结。在糟糕的现实与理想化的美好之间痛苦不安。
当愧疚感产生后,人会有下列一些行为倾向:
(一)弥补行为。道歉、解释、补偿等行为,试图通过新行为补偿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抵X行为。通过象征性的行为,在心理上“抵X/撤销”自己之前实施的伤害活动。给死者换上干净衣服、盖上被子,好像被害人从未遭受伤害,自己没有实施这一切。实际上就是自己骗自己。
(三)自我惩罚行为。故意让自己过得不好,压抑自己,刻意让自己陷入不快乐、痛苦的境地中。极端情形下,甚至会自残、自杀。
(四)逃避与否认。表现为忘记这件事,对相关内容失去记忆,这不是伪装,而是一种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否认责任,包括中和技术、道德推脱等。本质是通过否定自己的责任,达到认知上“我任然是个好人”的结果。
(五)过度补偿。表现为对被害人家属、与被害人相似的个人特别好。其心理逻辑是:我已然伤害了被害人,所以我需要对他们非常好来填补这种伤害。
三、杀人案件中的抵X行为
抵X行为(Undoing)一词来源于精神分析,是人类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指个体通过实施无意识的、象征性的行为、仪式,来 “撤销” 或中和先前引发焦虑、内疚的不当行为、想法或欲望,从而维护心理平衡与自我形象。比如说,过年期间打碎东西要赶紧说“碎碎平安”;说了不吉利的话要“呸呸呸”。抵X行为与补偿行为不同,他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象征性含义,补偿行为则更为直接、更为实际。
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如果犯罪现场出现抵X行为,意味着凶手对自己所犯罪行有愧疚。可以推导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亲密或者深度的关系。大概率是配偶、恋人、近亲属、闺蜜、好友等或者有长期深度交集的人。可以排除反社会人格作案、随机作案、谋财、谋性、报X社会型系列杀人。因为只有关系深的人,才会对对方的死亡感到痛苦,才会对自身行为感到愧疚。陌生人关系或者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不会产生这种深深的愧疚心理。
有抵X行为,说明凶手是重感情、重责任的人。而且案件的发生多为情绪性反应。因为长期预谋杀人的作案人,已在心理上完成了杀人行为的合理化,反复思考与模拟的情况下已经提前消解了愧疚感,极少在作案后出现强烈的道德冲突与抵X行为;只有失控状态下的突发杀人,才会在理智恢复后被巨大的愧疚感淹没,实施抵X行为。
同时,因为凶手是重感情、重责任的人,所以他有基本的道德良知,不太可能出现虐待动物、欺凌他人、严重暴力违法的恶劣行为。
写在最后:从现场的细微举动中读懂犯罪人的心理密码,不仅能帮我们厘清案件中的人物关系、作案动机,更能让我们窥见人性的复杂——即便身陷极端的暴力行为中,道德良知的余温仍会以特殊方式显现。
人非圣贤,大多数行凶者也只是普通人——有幽暗,也有挣扎;有恶念,也有良知。但错了就是错了,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内心如何煎熬、如何防御、如何试图挽回,真正的解脱,从来不是逃避,而是主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