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 西 族自治县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解析
现实问题:在云南交通事故赔偿中,“左侧偏瘫(肌力2级)”能评几级伤残?
案情简介:2024年3月25日,被告李某2驾驶小型面包车,在华坪县华泸线荣将镇苏坝窝路段行驶过程中,与原告相撞。经认定,被告李某2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案发后,原告被送往华坪县人民医院治疗。因伤势较重,当日转往攀枝花市某某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期间多次周转出院,出院医嘱均为强化营养支持,住院期间由专人陪护(贰人)。原告方与被告李某2签订《共同委托鉴定协议》,双方确认共同选定攀枝花市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评定原告颅脑多发性损伤致其左侧偏瘫(肌力2级)为二级伤残,右侧2-11肋骨骨折,其中右侧第4-7肋骨畸形愈合构成九级伤残,其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构成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玉龙纳 西 族自治县法院判决结果:对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参照某人民法院1、云南省公安厅印发的《202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100元/天计算。护理费,按照190元/天计算。营养费,按照30元/天计算。护理期,暂计1年(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2人护理)。原告已主张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其主张的护理用品费中购买米粉产生的249元不予认定,扣减后护理用品费认定为757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入状况及其收入减少事实,结合原告年龄及案发前生活状况,误工费不予支持。根据原告身体损伤情况,九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确定为3%,十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确定为2%。根据事故双方对于损害责任存在的过错程度及原告人体损伤等情况,其主张的精神抚慰金本院酌情认定30000元。各项费用认定如下:医疗费288387.78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3200元(232天×100元/天);营养费6960元(232天×30元/天);残疾赔偿金206924.25元(43563元×5年×95%);交通费酌情认定4500元;护理费138700元(365天×190元/天×2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鉴定费2800元。护理用品费757元。(以上费用中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计算日期均截至2024年11月12日,护理用品费计算截至2024年12月28日)上述费用合计702229.03元。
杨主任点评:
在云南交通事故赔偿当中,“左侧偏瘫(肌力2级)”能评几级伤残呢?在解析的本案件中,伤者由于交通事故导致颅脑多发性损伤致其左侧偏瘫(肌力2级),达到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中“偏瘫(肌力2级以下)”评二级伤残的标准,最终被评为二级伤残。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二级伤残标准: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注:本法律文书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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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杨美宏律师,毕业于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现为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杨美宏律师是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实务专家律师,从事交通事故赔偿7年,职称为四级律师。
【交通赔偿团队】
杨美宏律师创立BPA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总部设立在昆明,案件分布红河、昆明、大理、昭通、德宏、西双版纳、玉溪等地州。
杨美宏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交通赔偿律师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交通赔偿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植物人鉴定、开颅术后鉴定、精神功能障碍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重大疑难复杂交通赔偿案件,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得到伤友高度认可。杨美宏律师及团队秉持“只代理伤者、只为伤者维权”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为云南交通事故伤友提供从事故责任认定、住院期间材料准备指导、伤残鉴定、诉讼理赔的全程“一站式”法律服务。
【律所介绍】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11月21日,经过20年的稳健发展,形成了高效规范的运营模式,具备了涵盖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已经成为云南省知名的专业化、精品化法律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