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助贷平台在业务运营中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的行为边界日益受到关注。助贷行业作为数字经济新兴业态,其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信息匹配,而非信息买卖。赵飞全律师曾办理一起助贷平台案件,通过分析“用户授权”这一关键界限,为当事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本文仅作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承诺案件结果。
二、案件基本情况
周某(化名),某助贷科技公司技术负责人。2023年至2024年期间,周某所在公司研发投放助贷APP和H5网页,吸引有贷款意向的用户填写个人信息,并将上述信息提供给线下信贷机构和贷款中介,为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周某等人刑事拘留,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指控其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案例已脱敏,请勿对号入座。
三、辩护要点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本案的证据材料,从涉案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流程、所收集个人信息的用途、客户的授权范围、该公司及下线公司有无利用收集的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① 论证用户授权的完整性与合法性。赵飞全律师发现,涉案平台仅面向有贷款意向公民收集信息,且明确告知会将信息分享、提供给第三方,并具体列举了第三方的范围。用户对其信息可能会提供给与贷款相关的第三方是知情、同意并已授权的。用户授权是区分合法收集与非法获取的关键界限。
② 论证信息仅在授权范围内流转。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仅在助贷行业内部流转,未超过客户授权范围向超出贷款用途的其他主体提供,也未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该公司开展助贷业务本质上仅为提供信息匹配服务,系在自然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
③ 论证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均不成立。赵飞全律师提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周某具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可以从涉案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流程、用途、授权范围等方面全面审查。
四、处理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周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五、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数字经济新兴业态合规与刑事犯罪界限问题。赵飞全律师认为,应关注“用户授权”这一核心界限,分析助贷平台信息匹配服务的合法性。这一案例也提示,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可以充分考量新兴业态的商业模式特点,避免将合法经营行为入罪。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证据和现行规定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