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纠纷中,财产保全是防止对方转移资产的有效手段。但不少当事人因材料不齐被法院退回申请,耽误了最佳时机。濮阳欠款律师于帅整理了一份实务中较为完整的保全材料清单,供参考。
基础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请求保全的金额(不超过诉讼请求金额)、被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如银行账户开户行及账号、房产的具体坐落、车辆车牌号)。线索越具体,法院执行保全的效率越高。
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保全申请通常与起诉同步提交,法院需要确认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担保材料:这是最容易卡住的环节。法院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的担保。目前濮阳地区常用的方式有两种:
保险公司保全保函。向有资质的保险公司购买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费一般为保全金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左右。需要提交保函原件、保险公司资质材料。这是目前成本较低、操作较便捷的方式。
现金担保或房产担保。现金存入法院账户,或提供名下无抵押房产的产权证明。现金担保占用资金量大,房产担保需要评估,流程相对较长。
被保全财产线索的获取: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但知道对方在濮阳某公司上班、有固定工资卡,可以在申请中写明工作单位名称,请求法院向该单位或相关银行查询工资账户。如果知道对方有房产但不知具体门牌号,提供小区名称和对方姓名,法院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检索。
保全申请提交后,法院一般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情况紧急的)。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需要留意的是,保全期限到期前如需续封,应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交续行保全申请。
作者: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