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实中对于六十岁以上的劳务纠纷却是认为不受劳动法保护,推到法院,这怎么解释?
[律师回复] 对于六十岁以上的劳务纠纷,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将被视为劳务纠纷,而非劳动争议。因此,这类纠纷不适用于劳动法的调整,而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