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个人房产,婚后拆迁,离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婚前男方个人房产,婚后拆迁所得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判断,不同情况的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 仅为婚前房屋价值转化:若婚前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拆迁的补偿款或安置房屋只是对婚前房屋价值的转化,比如按房屋面积进行的拆迁补偿,该拆迁所得一般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例如男方婚前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婚后拆迁按照1:1的比例置换新房,此新房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
- 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男方用个人的拆迁款去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新房仍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及分割方式
- 婚后对房屋有共同添附:婚后夫妻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扩建等添附行为,拆迁补偿中包含对添附部分的补偿,该部分对应的补偿款或补偿面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部分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 基于户籍因素的额外补偿:拆迁补偿中包含基于户籍因素等给予的额外补偿,且女方因婚姻关系户籍迁入等符合补偿条件,那么该部分补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
- 婚后加名:婚内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原本属于男方个人,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 “婚后加名” 行为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在判决房屋分割比例时,会参考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有无子女、双方过错等因素 。
- 存在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用拆迁款购买的新房不是一次性支付,存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