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朋友替我代款,代办人说是担保,现在银行说不是担保,他要起诉我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银行的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谁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谁就是借款人。代办人以自己名义办的贷款,对银行而言他是债务人,不是担保人。
一、对外关系已定。依合同相对性,代办人须向银行还本付息;他主张自己只是担保,不能对抗不知情的银行。
二、他起诉您,案由大概率是追偿或不当得利。应诉的核心是承认收款事实但界定款项性质:如双方约定由您实际使用并还款,属你们内部的借款或委托关系,他清偿后有权向您追偿,但追偿范围以其实际向银行支付的本息为限。
三、抗辩与反证。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资金实际交付给您多少、您已还过多少;若款项由他自行使用,应直接否认。按《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无法律根据取得利益才构成不当得利,可据此核减金额。
四、风险提示。若您确实使用了该笔贷款,败诉风险较高,建议优先协商分期还款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影响征信。
需补充:贷款实际到账金额、您的还款凭证、双方当初的约定形式,这三点决定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