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第二天就去闪婚领结婚证,也没签合同,都这么急的结婚了,到时领了结婚证不就好了吗?
[律师回复] 关于交押金行为的合理性
在这种相亲场景下,交押金的做法是比较奇怪的。正常的婚介服务一般是先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有押金、押金的退还条件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在没有任何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收取押金,不符合正规商业操作流程。
从逻辑上来说,即使是为了确保女孩不会被介绍给别人,这种方式也显得很不合理。因为婚姻是基于双方的感情和意愿,而不是通过押金来约束。如果双方真心想结婚,领结婚证本身就是一种更有效的承诺方式,而不是交押金。
关于扣钱的问题
由于没有签订合同,男方和婚介公司没有就毁约及扣钱事宜达成任何书面协议。红娘单方面说扣 5000 元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红娘出示公司关于毁约扣钱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男方有权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即使婚介公司有内部规定,因为没有在事先告知男方,也没有让男方签字确认,这个规定对男方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如果婚介公司在介绍过程中有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安排相亲场地等合理费用,男方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实际发生的费用。
对这种相亲方式的风险警示
这种所谓 “闪婚” 并且要求交押金的相亲方式存在很大风险。一方面,可能会让消费者陷入不合理的金钱纠纷;另一方面,过于急促的结婚安排也容易导致婚后出现各种问题。消费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应该选择正规的、有良好信誉的婚介公司,并且在进行任何金钱交易之前,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