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唐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唐先生与被告李先生原系同事关系,李先生以家属住院治疗为由,陆续向唐先生借款。然而,借款后李先生不仅未按时还款,还将唐先生拉黑,唐先生因此陷入了借款难以追回的困境。无奈之下,唐先生委托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代理此案。
宋晓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德律所专职律师,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和刑事辩护团成员,拥有企业合规师、四级律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还获得过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的荣誉。
接受委托后,宋晓律师第一时间与唐先生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他多次与唐先生一起梳理借款的时间、金额、还款情况等细节,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这个过程中,宋晓律师发现李先生在借款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将唐先生拉黑,这无疑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为了保障唐先生的债权得以实现,宋晓律师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他精心准备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等相关文书,详细说明了保全的理由和金额。法院根据宋晓律师的申请,制发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李先生银行存款242467.73元。这一举措为唐先生的债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李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宋晓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论证了唐先生的主张。
最终,法院支持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李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唐先生借款230000元及利息12467.73元,并自2023年12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3.45%的标准继续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37元,保全费1732元,也由李先生负担。
唐先生对宋晓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宋律师专业又负责,让我看到了要回钱的希望。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一直与我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向我反馈案件进展,让我心里很踏实。宋晓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唐先生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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