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场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分割引发的纠纷,让刘XX陷入了无尽的烦恼。2024年5月11日,她的儿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本就是一场沉重的打击,然而后续赔偿款的分割问题,更让她心力交瘁。
事故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受害人近亲属获赔经济损失共计133万余元,其中包含未成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万余元。侵权人与刘XX及其他近亲属达成和解,支付25万元且三方已自行分割完毕。可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全部由死者配偶李XX和未成年女儿于XX持有,刘XX主张分割该款项,却遭到了二被告的拒绝。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这让刘XX感到无比绝望。
刘XX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养老金,这笔赔偿款对她来说至关重要。她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迷茫和无助中,这个案子交给了大连刘瑶律师。刘瑶律师执业三年,任职于全国知名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刘瑶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她仔细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以往类似案例,梳理了案件的关键信息。她发现,案涉赔偿款系受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后的共有财产,刘XX、李XX、于XX作为近亲属,均为合法共有人。但在分割赔偿款时,需要先扣除专属款项及实际支出。
为了确保刘XX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刘瑶律师多次与二被告进行沟通协商。她向二被告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和赔偿款的分割原则,希望能够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然而,二被告坚持不同意刘XX的诉求,协商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刘瑶律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精心准备了诉讼材料,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指出,未成年子女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专属财产,分割时应优先扣除;丧葬费用为实际合理支出,应从赔偿款中先行抵扣;近亲属对扣除专属费用后的赔偿款,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她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X赔偿款143099.9元;驳回原告刘X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3562元,由原告承担110元,被告于XX承担3152元,被告李XX、于XX共同承担公告费300元。
刘瑶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刘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款,帮助她解决了燃眉之急。刘瑶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信任视为责任。她表示,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精益求精,细致打磨办案思路,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在未来,她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坚守法律信仰,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