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先来看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张X与被告李X于某年5月3日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张X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X处购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并当日支付了全部购车款,李X也交付了车辆。双方补充协议明确李X需协助张X联系车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若原车主不配合,则由李X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张X承担。然而,车辆交付后,李X却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经张X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为维护自身权益,张X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参与庭审。在办案过程中,谭冬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他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构成违约,支持张X解除车辆买卖协议、返还购车款的诉求,但因张X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部分损失缺乏证据,对其主张的利息及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张X返还车辆,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再将目光转向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林X与陈X系朋友关系,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作为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林X多次向其催促工程款支付。双方两次协商签订欠条,第一次约定陈X协助支付工程款,第二次陈X明确作为欠款人,确认尚欠林X工程款209951.89元,并承诺逾期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但陈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林X遂诉至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林某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他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协助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法院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还曾尝试调解但未成功。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陈X支付欠款、律师费及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谭冬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助力法院查清事实,支持了原告诉请,切实维护了林X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甲公司主张完成施工后二被告未足额支付工程款,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被告方辩称丙系乙公司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其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且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缺乏依据。
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他代为答辩,主张二被告系职务行为、不担连带责任,否认工程款及利息诉求;提交证据并质证,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提出定额计价、借款抵息等意见,依法维护被告合法权益。庭审中,法院围绕案件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双方围绕多个焦点展开辩论。目前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法院责令双方在一周内就结算方式作出决定并回复法庭。
谭冬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他不仅在诉讼案件中表现出色,在法律顾问服务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某区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处理各类争议。他凭借务实的办案风格和出色的争议解决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也在法律领域中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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