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盐城市,一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悄然拉开帷幕。20XX年X月XX日,原告S某认为与被告盐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工作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未得到足额保障,便将该公司诉至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盐城A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委托了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沈玉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自2014年执业至今,是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盐城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他深耕法律领域多年,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千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面对此案,沈律师深知若进入实体审理,会耗费双方大量时间、精力和司法资源,还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所以他确定了以调解促和解,高效化解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利益平衡的核心办案思路。
沈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研判核心争议点。他深入分析双方劳动关系细节、原告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依据及赔偿计算标准,精准界定法律适用边界,明确被告法定责任与合理抗辩点,为后续调解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他积极与审理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表达被告调解意愿,同时与原告及代理律师坦诚交流,传达被告调解态度与合理诉求,消除沟通壁垒。
综合考虑原告工伤实际情况、法定赔偿标准以及被告企业经营实际和支付能力,沈律师制定了兼顾双方权益的调解方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就赔偿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纠纷一次性处理等核心问题提出专业建议。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沈律师凭借丰富的劳动争议调解经验,专业把控谈判节奏,针对双方分歧点逐一进行法律释明与协商沟通。
最终,在沈玉玮律师的专业推动和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自愿调解协议。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XX)苏XXX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被告盐城A公司于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向原告S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款项XXX元,款项汇入原告指定银行账户;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XX元,减半收取X元,由原告X某自愿负担。
沈玉玮律师通过专业代理工作,让案件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的核心价值。他精准把握案件特点,选择调解节约了双方成本和司法资源;以法律为基准,平衡了劳动者与企业的权益;凭借沟通协调能力,化解了双方矛盾分歧;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规避了企业后续风险。他的办案思路和调解策略,为同类劳动争议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实践参考,展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企业经营秩序、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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