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俊健律师的职业生涯一开始并非是律师,而是在执法公职单位工作。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业务资源为他日后的律师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2000年,他踏上了法律服务的征程,2007年正式成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此后深耕经济合同与刑事辩护领域。
在经济合同纠纷方面,朱俊健律师有着卓越的表现。他代理的多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堪称经典。在与中铁七局的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器材厂与央企下属公司签订合同后,对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且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时未通知债权人。一审原告胜诉后,央企不服上诉。朱俊健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关键要点答辩,指出公司注销后母公司应承担责任,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原告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这充分展现了他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合并注销、债务承继领域的专业实战能力。
还有与大型XX集团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以项目部公章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等理由上诉。朱俊健律师精准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抓住被告一审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等关键,结合施工现场公示牌等证据,证明签字人系代表公司履职。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原告数百万元债权获得终审司法保障。
在另一起涉及两大建工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中,两被告均以未参与施工、印章私刻为由抗辩。朱俊健律师深挖全案证据链条,论证两枚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大量使用构成表见代理,两公司均系实际受益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省高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原告完胜,数百万元租金、器材款及违约金得到法律保障。
朱俊健律师始终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执业理念。他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要点,精准出击。无论是面对大型央企还是建工企业,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顾这些经典案例,朱俊健律师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令人钦佩。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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