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小馨,她在法律领域已经默默耕耘许久,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今天要说的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有位劳动者入职了一家餐饮公司担任厨师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劳动者被解除了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当劳动者接到被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有补偿的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辛辛苦苦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心里又气又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田小馨律师是在劳动者走投无路的时候介入的。她先是固定了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一系列证据。在这个过程中,田律师仔细查看每一份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比如在查看工资流水时,她发现其中有几笔特殊的款项,可能与劳动者的工作绩效有关,这对于确定工资标准至关重要。
庭审中,用人单位提出了“入职单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实”“协商一致离职”等抗辩理由。田律师针对这些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入职单只是入职的一个初步文件,不能等同于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足以证明工资标准;而用人单位并没有提供协商一致离职的有效证据。田律师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让用人单位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田小馨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事及刑事辩护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8%。她还曾担任团队律师,参与处理“XXXX小便侵权”案,面对原告罗列的几千万的赔偿项目,逐一分析并排查,最终妥善解决了该侵权案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时,参与处理“集体工伤”事件,总结了处理大型安全生产案件事件的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
最终,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6,482.7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000元,两项合计71,482.76元。劳动者原本担心一分钱都拿不到,没想到能获得这么多赔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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