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原告某复合材料公司和被告某环境工程公司,因为买卖合同纠纷闹上了法庭。原告委托吴震律师、凌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原告提出了三项诉求:一是让被告支付拖欠的三万七千余元货款;二是要求被告支付高额违约金;三是让被告承担诉讼费。原告表示,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自己按照约定交付了货物,还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扣除前期多付款项后,仍有三万七千余元没付,而且多次催收都没用。
被告则辩称,货款已经全部结清了,双方合同里也没约定违约金,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是单方定的,自己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时候,原告面临着货款可能要不回来,违约金也难以得到支持的糟糕处境。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找到吴震律师团队后,心里非常焦虑,担心拿不回货款,企业资金周转会出现问题。
吴震律师团队介入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们全面梳理了购销合同、送货单、增值税发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光是查阅的各类证据材料就有几十份。前后逐笔核对了两次交易往来账目,涉及金额虽不算巨大,但交易笔数较多,工作十分繁琐。
同时,律师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关于逾期付款损失的规定,为合理主张违约损失做了充分准备。
突出关键策略点
吴震律师发现,面对两次交叉交易、多笔款项往来,要锁定欠款事实,就必须精细核算交易账目。于是,律师逐笔核对合同金额、已付款、多付款、送货金额,精准得出尚欠货款数额,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律师依据最高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放弃过高不合理诉求,合理主张逾期付款损失,既保障了委托人资金占用损失得到合法支持,又实现了诉讼利益最大化。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类案件有数千起。这说明他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一定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在审理后,采纳了吴震律师团队关于被告欠款金额的认定以及逾期付款损失的主张等核心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供货,被告尚欠货款三万七千余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予支付。关于违约金,因合同未作约定,法院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支持按一年期LPR上浮3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自原告催收后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驳回原告过高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原本原告担心货款要不回来,违约金也得不到支持,现在不仅拿回了货款,还获得了逾期付款损失赔偿。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律师精细核算账目,精准适用法律,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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