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员工跟投合同纠纷案,原告是被告某地产集团旗下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依据《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把员工跟投和劳动待遇捆绑在一起,原告被列为“必须跟投人员”。为了避免被通报批评、降薪调岗等处罚,原告按要求向被告指定的合伙企业账户支付了跟投款和收益。
2022年7月,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告多次要求退还跟投本金并支付收益,可被告却以项目未清算、不符合退出条件等理由拒绝。原告没办法,只能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共同返还跟投本金及收益。原告当时心里特别焦虑,自己辛苦挣的钱投进去,离职了却拿不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这里应该是原告)找到王伟栋律师的时候,整个人非常着急,担心钱要不回来。王伟栋律师接案后,工作那叫一个细致。他系统梳理了《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文件、跟投系统数据、银行转账记录、解除劳动关系及协商退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大量证据。光是整理这些证据,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伟栋律师发现,这案子的关键在于员工跟投与劳动关系紧密捆绑,以及被告各方在跟投合同中的地位。他精准把握房地产行业强制跟投制度的特殊性,援引制度中“离职退出”条款。他认为,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制度制定方及跟投款流转平台企业,均向原告作出缔结跟投合同的意思表示,所以都是跟投合同的共同相对方,应共同承担合同责任。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抓住了跟投制度和合同主体的关键问题。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在民商事案件领域积累了不少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关于被告各方均系跟投合同相对方的代理意见。对于律师提出的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法律主张,法院也予以支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跟投退出条件。结合“某跟投系统”中载明的跟投数据,判决被告返还跟投本金及收益八十余万元。同时,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财产独立,其股东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资金占用费因双方争议通过诉讼解决,不宜认定迟延违约责任,未予支持。
原告最初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能拿到八十余万元的跟投本金及收益,这个结果和他最初的处境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王伟栋律师精准把握了房地产行业强制跟投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对证据的系统梳理和关键法律主张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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