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证环节
在质证环节,盛春龙律师代表原告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他从文件袋中拿出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整齐地摆放在法庭的证物台上,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了原告多年在外居住的情况。随后,又拿出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进一步证明原告长期在外租房生活。这些证据有力地指向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与此同时,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证据信息。对方律师则仔细查看这些证据,不时皱起眉头,似乎在寻找其中的漏洞。法官认真审视着这些证据,眼神专注,对证据逐一进行核对。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盛春龙律师起身,表情严肃且自信。他先阐述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情况,列举了双方吵架斗殴等证据,虽部分无法举证,但当事人详细陈述了感情破裂的原因。接着,着重强调了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的事实,指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他还提及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为原告争取孩子抚养权提供有力支持。对方律师则反驳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强调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可能是工作原因等。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你来我往,气氛紧张。法官在一旁认真倾听双方观点,不时记录要点。
最后陈述阶段
到了最后陈述阶段,盛春龙律师再次强调原告的诉求,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也进行了最后陈述,表达了自己对离婚的坚定态度以及对孩子抚养权的渴望。被告同样进行了最后陈述,坚持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法官静静地聆听着双方的陈述,眼神平和,对双方的观点进行最后的梳理。
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他具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从业资格,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法律事务。他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具有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此外,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
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车辆折价款7500元。原告的诉请得到支持,当事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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