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个叫钟X的工人,在20XX年X月XX日的时候,在工地上出了工伤。当时他被所在的xxxxxxxx有限公司欺骗,以为自己伤情不严重,就稀里糊涂签了工伤赔偿协议。
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是有伤残等级的,公司给的赔偿款远远不够。他心里那叫一个绝望啊,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找到了我。他问我:“朱律师,这协议我签了字,还能推翻吗?我的公道还能讨回来吗?”
大家想想,这对钟先生来说,处境有多糟糕。他本来就受了伤,还被公司忽悠签了不合理的协议,自己应得的赔偿眼看着就要打水漂了。
我没有马上给他承诺,而是先冷静地做了专业剖析。我发现,用人单位利用钟X不知道自己伤残等级这一重要信息,诱导他签协议,这涉嫌欺诈,而且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另外,在维权路径上,我也做了思考。这类纠纷不是简单的合同争议,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要是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会陷入漫长的官司中。于是,我想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来赔偿。这个策略能避开程序风险,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为当事人省了不少时间。
在这个案子里,我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还多次和钟先生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前前后后和钟先生沟通了10多次,为了准备材料,查阅了几十份相关文件。
最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调解,公司同意支付钟X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公司之前已经付了100000元,剩下的140000元在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钟X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对比钟先生最开始的处境,他本来以为签了协议就没办法了,现在能拿到合理的赔偿,真的是天壤之别。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抓住了协议的效力问题,并且选择了合适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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