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面临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不知如何应对,担心无法得到公正的判决。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方式,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2022年10月9日,居住在周口市的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
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辩护工作。在审查批捕阶段,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且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这种复合背景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在办案时,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他会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明确刑民边界。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李鉴春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逻辑,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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