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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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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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离婚时,一般来讲共同所有的财产与债务会进行平均分配,个人所有的财产与债务应该归个人所有,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实际上会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水平,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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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般来讲共同所有的财产与债务会进行平均分配,个人所有的财产与债务应该归个人所有,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实际上会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水平,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

如果是夫妻分居两地所管理的共同的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该归管理或者使用一方所有。如果双方因此获得的财产差额悬殊,那么多获得的一方应该补偿少获得的一方等额的财产。

如果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的,如果按照当地习俗给与女方彩礼钱并且具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因支付彩礼钱而导致自己经济上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钱。

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与他人进行合伙经营,那么离婚时入伙的财产应该由一方获得,但是获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与入伙财产的一半等额的财产。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当年无收益的种植或者养殖业,在离婚时应该站在有利于生产管理的方面对其进行合理分配或者折价进行处理。

如果婚前夫妻曾经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等维修行为,离婚时如果未更改产权,房屋所有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等额的修缮费用作为补偿。

如果婚前依据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一方因为被索要财物而造成经济困难,离婚时可酌情给予返还。如果对索要还是赠与财物的性质难以鉴定的,可以按照赠与处理。

对不容易分割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该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并站在子女的立场上给予另一方等于房屋一半的财产作为补偿,如果双方实际条件相同,那么离婚时应该优先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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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管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分配还是关于债务方面的分配,如果是共同的东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才能有权利去分割,但是如果是属于各分得财产或者是债务,只能归个人所有,不会参与离婚后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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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离婚财产债务分配
[律师回复] 1、离婚是指夫妻两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做法。离婚时,不仅两方要处置可否离婚的问题,还要处置娃儿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2、《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有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够清偿时,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男女一方单独所欠债务,由本人偿还。
3、《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有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隶属民法典规定情形的除外。
5、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配问题作出处置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有债务向男女两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有债务承受连带清偿职责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6、夫或妻一方丧命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承受连带清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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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依据判决财产及债务,对共同财产,可以判决双方各分一半,而夫妻的家庭债务,要判决由共同财产优先偿还,不足部分再用个人财产承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没有异议就应该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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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
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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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人的债务如何分配,债务人参与执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4)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转交给主持分配的。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注意事项 参与分配制度的设定有利于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于不享有优先权的各普通债权,可以按照债权金额的比例平等受偿。同时,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债权人(特别是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而言,由于参与分配要求债权人必须取得执行依据,同时要证明必须符合“债务人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加上债权人客观上难以知晓债务人财产是否被查封、冻结以及涉及其他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情况,因此,通过参与分配制度来实现债权的困难还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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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参与分配财产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参与分配制度参与分配是指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提出。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 2)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 4)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转交给主持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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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债务不是谁借的归谁吗?
要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共同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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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从破产财产该怎么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律师回复] 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一、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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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分配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参与分配制度参与分配是指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提出。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 2)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 4)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转交给主持分配的。
债权人参与执行债务时财产分配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4)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转交给主持分配的。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注意事项 参与分配制度的设定有利于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于不享有优先权的各普通债权,可以按照债权金额的比例平等受偿。同时,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债权人(特别是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而言,由于参与分配要求债权人必须取得执行依据,同时要证明必须符合“债务人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加上债权人客观上难以知晓债务人财产是否被查封、冻结以及涉及其他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情况,因此,通过参与分配制度来实现债权的困难还是相当大的。
双方有债务,有负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算
[律师回复] 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协会协议书,照片。 第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状,去立案即可。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诉讼中,有孩子的离婚程序怎么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才能受理。 而有没有孩子,只是会增加抚养权的争夺,其他的与正常离婚程序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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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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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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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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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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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人民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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