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建明,他从2016年起就在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超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他还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身兼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还被评为江西省优秀青年律师。
今天要讲的是他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当事人是被告人,他是小型服装厂经营者。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根据上游客户提供的样衣、吊牌、水洗标等辅料,为他人加工生产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公诉机关指控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特别巨大标准,依法应在较高刑期幅度量刑,还提出了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知不足,而且文化程度较低。他还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并且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当他接到指控时,整个人都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特别焦虑,担心自己会面临重刑,家庭也会因此陷入困境。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一审辩护人。他介入后,马上开展了多次会见被告人的工作。每次会见,他都认真倾听被告人的讲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他还全面阅卷,阅卷的过程中,他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逐一核对。有一次,他在查看转账流水时,发现了一笔看似普通的交易,却和案件有着关键联系,这为后续区分合法加工与假冒品牌加工部分提供了重要线索。
魏律师针对犯罪数额、主观故意、地位作用、自首认定、退赃退赔等核心问题构建了完整的辩护方案。他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向法庭充分论证自首成立。他还向法庭清晰说明,商标、辅料、样衣、订单、销售渠道均由上游提供,被告人仅提供加工行为,未参与设计、仓储、销售环节,在整个链条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低。
在魏律师的指导和协助下,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同时提交家庭困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全面展现当事人悔罪态度与社会危险性较低。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魏律师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他还检索同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向法庭提交类案判决观点,强调小微企业经营者、初犯、全额退赃等从宽判例。
最终,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数万元。原本被告人和家属担心会面临更重的刑罚,没想到最终能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实现最大限度轻刑化,他们对这个结果表示认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魏建明律师对每一个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细致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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