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领域,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需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去寻找胜利的契机。聂嘉仪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长沙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900件,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展现她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之后,杨X多次向上诉人公司催收剩余工程款,双方因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产生争执,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要向杨X支付的金额不符,于是引发了本案的二审,并委托聂嘉仪律师代理。聂嘉仪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考虑到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为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全面了解涉案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问题,她又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此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
在全面、深入了解涉案工程款支付问题后,聂嘉仪律师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充分回忆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充分的回忆,以及对于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一个重要情况,即当时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是支付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此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公司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的工程款都是业主方公司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此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并且在到款的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嘉仪律师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依据相关的财务转账记录和证据规则,这一关键证据揭示了这两笔款项已实际支付给杨X的事实。
在二审的关键节点,聂嘉仪律师将这一关键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向法院详细阐述了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款项支付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这两笔款项应当认定为已支付给杨X。法院最终采信了该事实,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的主张。这一结果为客户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面对时间跨度长、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难题,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对细节的把控,能够从复杂的证据中找到关键突破点,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其次,该案件体现了在二审程序中,律师及时调取多案材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性,有助于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证据链。再者,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律师通过对银行流水等证据的细致分析,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后,此案件也为类似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对于案件结果的重要影响。
在另一起备受关注的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一天晚上,文XX(案发时未满16岁)约王X(案发时未满14岁)出来玩并与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5年后,被告人文XX被X县公安局抓获归案。聂嘉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提交委托手续。尽管办案机关初步认定构成强奸,但她坚持积极沟通、主张合法诉求。她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安抚情绪紧绷的当事人,指导其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破解案发近五年、记忆模糊的难题。她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父母离异由祖辈抚养),在放松环境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无厌恶情绪的关键证据。
结合心理学、脑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聂嘉仪律师剖析未成年人身心变化,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她指出案件核心疑点:案发时间、双方年龄无法确定,无物证支撑,证人证言矛盾,举报动机不纯,证据链不完整、未达定罪证明标准。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她全程坚持无罪辩护,最终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合同约定、支付凭证、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而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司法机关对于证据的审查更为严格,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聂嘉仪律师在这两类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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