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纠纷有哪些
建设工程纠纷类型多样,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款项、工期和分包等方面。常见如工程质量缺陷,涉及建筑物安全;款项纠纷涉及发包方拖欠或双方对金额有争议;工期纠纷则指项目未按期完成。此外,工程分包不当也可能引发法律问题。这些纠纷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和合同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深度研究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以及拍卖出让等手段.同时,依据公平、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与土地使用者就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签署相应的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哪些手续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需遵循哪些法定程序
对于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建设方须持有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方案、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文件,以及依据地方政府法规规定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证明文件以及图纸等资料,向所在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请求,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以供审核;
其次,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将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并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再次,具有批准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内部会审制度对土地进行审批;随后,将启动征地程序;
最后,签发用地证书,并颁发土地使用证。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纠纷常见的有工程质量纠纷,比如建筑物存在质量缺陷;工程款纠纷,包括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或者双方对工程款数额有争议;工程工期纠纷,例如未按约定时间完工;还有工程分包纠纷,比如违法分包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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