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法律服务中提供专业服务、用心沟通、尽力争取。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他承办的典型案例。
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陈军李律师代理被告AXX。
案情简介: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AXX好意搭乘F某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2024年8月,原告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AXX诉至法院,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核心诉求:原告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AXX希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难点:
原告再次起诉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压力,对被告造成不利影响。
需要证明《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双方已就赔偿事宜了结。
要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避免虚假诉讼。
律师策略: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证据组织:收集并核实《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调取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
谈判或诉讼技巧:庭审中清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原告方起诉的不合理性,有力反驳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
案件结果:2024年,法院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285元,由原告方负担。
典型意义:
明确了好意搭乘情形下赔偿协议的法律效力,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纠纷中的重要性,提醒当事人应遵守已达成的协议。
对于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尤其是已达成赔偿协议后再诉的情况,具有指导意义。
为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思路和证据收集方法。
司法实践意义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达成协议后又起诉的情况较为常见。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建设。法院在审理时,通常会注重审查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当事人是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陈军李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代理,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妥善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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