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XXXX)浙04XX民初8XX号,审理法院是嘉兴市XX区人民法院。在该案中,嘉兴市XX公司是原告,浙江甲X公司、XX公司、任XX、俞XX、李XX、陈XX、任XX为被告。
这是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巨大。原告嘉兴市XX公司与被告浙江甲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万,被告已归还100万,尚欠本金500万及相应利息。原告要求被告浙江甲X公司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80033.34元(利息自X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XXXX年X月XX日,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还要求被告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106000元等。
被告的处境十分糟糕,被起诉意味着要承担巨额的还款及赔偿责任。一旦败诉,不仅要偿还高额本金和利息,还要承担律师费等费用,这对被告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原告证据准备充分,提供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一系列证据,看起来被告胜诉的希望渺茫。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找到了胡多兵律师。当时被告及其家属都非常焦虑,担心会面临巨额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胡多兵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卷宗,卷宗内容繁多,涉及多份合同和还款记录等资料。他还多次与被告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前后会见被告5次。
突出关键策略点
胡多兵律师在研究案件时发现,原告要求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明显过高。合同中约定未按期归还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月利率1.56%)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另外还须计收复息。律师认为这样的计算方式不合理,会给被告带来过重的负担。于是,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提出应依法调整逾期利息,均按月利率2%计算。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过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如果能调整利息计算方式,将大大减轻被告的还款压力。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胡多兵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债权债务领域相关案件百余件,合同买卖案件占比约70%,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最终采纳了胡多兵律师关于调整逾期利息的辩护意见,依法将逾期利息调整为均按月利率2%计算。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浙江甲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嘉兴市XX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复息及罚息(截至2019年2月11日为280033.34元,此后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06000元。原告对被告XX公司的债权,就抵押房地产变价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抵押登记在先的债权后的余款,享有次优先的受偿权利。被告XX公司、任XX、俞XX、李XX、陈XX、任XX对被告浙江甲X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比被告最初面临的高额利息和赔偿压力,通过调整逾期利息,为被告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个案子能为被告争取到相对有利的结果,关键在于律师准确抓住了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不合理这一要点,并成功说服法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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