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离婚案件的流程和周期,在下试图向您详细道来。
通常情况下,被告将在申请起诉离婚案件后的15天内收到传票。
在此之后,法院将开始立案工作。
首先,法院将通过各种途径如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联系被告,以确保其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如果无法联系上被告,法院将采取其他更为直接或有效的送达方式,例如留置送达、委托送达以及邮寄送达。
在所有这些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最终只能通过公告送达这一极端措施进行信息发布。
所谓公告送达,实际上就是通过刊登报纸的形式传达相关信息。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后,即可视为已成功送达。
一旦立案完成,法官将会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审理进度,以及自己工作日程的安排,展开相应的审讯工作。
一般来说,一个月左右便可开庭审理,但具体的审理日期可能会有所波动。
需要注意的是,若对方不同意离婚,而且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判离婚的情形,则第一次诉讼有极大可能被驳回。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在等待6个月并确保已与对方分居的前提下,再度发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多数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后对方同意协议离婚接下来怎么办
在提出诉讼离婚之后,倘若对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便可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在此情况之下,原诉可以被视为撤销案件处理。
然而,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问题,则务必签订正式的离婚协议书。此份协议中应详细列出关于子女抚养权、共有财产的分配及各项共同债务分配等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申请离婚的法律程序中,如果被告在收到传票之后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将正式立案,并且会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倘若无法直接将传票送达到被告手中,则有可能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完成送达过程。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后,法官将会依据具体情况以及工作安排来决定何时进行审理,通常情况下,审判会在一个月之内进行,但也存在延期的可能性。如果首次提起诉讼时遭到拒绝(即对方不同意离婚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则需要等待六个月时间,待分居满期之后方可再度提出诉讼请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数情况下最终都会得到判决离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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