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债权人在不告知债务人的情况下,将自己手中的债务进行转移,转移给第三方。当债务人得知事情之后,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或者是不满。但是如果将双方的债务转移事宜进行良好处理,那么纠纷也就不会产生。但是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的转移应当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转移。现在我们就去了解一下什么的是债务转移的条件吧!
首先,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应当要存在有效债务,否则债务转移的本体就不具备。根据法律规定,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也是债务转移的前提。当出现债务自始无效,或者说是进行承担的时候,这笔债务就已经消失的(已经偿还),此时当事人有承担的合同,其效力也不会发生。
但是,比方说存在着不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之内的债务,如自然之债。这笔债务的法律效力需要有待商榷的,但是一定情形下,仍然会成立的情况,可以进行债务承担。同时,如果是将来发生的债务,也是可以设立承担的,只是其需要等到债务成立的时候才会生效。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中可以由第三方承担债务。
其次是当笔债务应当有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时不可以成为合同的表弟的。我国对于不可转移的债务有着,明确的规定,比方说性质上不可转移,特定的与债务人密切相关的债务,需要本人亲自履行的,比方说遗赠。以及有着明确约定不可转移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不作为的义务时候,也可能只是债务的不可转移。
因此,对于债务的转移应当有特定的形式要件,根据民法典的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批准的转让权利和转移义务。同时债权人在进行转移的时候,需要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而债务人进行转移的时候,则需要经债务人的同意才可以生效。由此可以发现,债务转移中的债权人同意的效力仅仅是,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无论债务人同意与否。同时这种同意的形式也很多样,可以是明确的表示的,比方说债权人出示书面或者口头表示,我要进行债务的转移。也可以是默示的,这点要通过行为或者是债权人的交易习惯就可以进行判断。
同时相关法律对于债权人在债务转移中的同意的效力与形式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比方说《公司法》中的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转移需要经过的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的同意是债务转移的基础和条件,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进行债务转移,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因此,在进行债务转移的时候,首先就应当处理好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对于一个债务转移来说,债权人在其中是起到主导地位的。当债权人同意之后,对于其他的群体只要履行告知的义务即可,他是构成整个债务转移的基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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