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一名普通的务工人员,受雇于被告某公司从事医疗相关劳务工作。双方原本约定好了每月劳务报酬标准,然而,当原告按照要求提供劳务后,被告却仅支付了部分报酬,后续的劳务费用及生活补助被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催要,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在这种困境下,原告找到了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刘儒学律师,委托他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及另外两名被告连带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生活补助费及资金占用费。
刘儒学律师是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始终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注重与当事人的深度沟通。在接手这个案件后,刘律师深知务工人员的不易,他决心要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面对三被告均抗辩不欠付劳务费用、不存在劳务关系,拒绝承担付款责任的情况,刘律师并没有退缩。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确定了围绕劳务关系认定、工作期限、报酬标准、欠款事实来组织证据链的思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刘律师多次仔细查阅工资记录、聊天记录、请假凭证等证据,光是阅卷就达到了5次之多。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研究,确保能够形成完整、有力的证据体系。
在庭审过程中,刘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驳斥了被告未提供劳务的抗辩。他向法庭清晰地阐述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务关系,以及被告拖欠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某公司之间劳务关系成立,原告在2023年9月、10月持续提供劳务,被告应依法支付劳务报酬。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的劳务报酬一万余元;被告支付生活补助费近千元;被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本案在证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核心劳务报酬诉求全部获得支持。
案件结束后,原告对刘儒学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刘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讨回了公道。刘律师通过精准认定劳务关系,为务工人员成功追回了拖欠的劳动所得,还依法支持了资金占用费,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他的这次成功代理,也为无书面劳动合同、跨单位用工、拖欠工资类劳务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思路,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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