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企业和个人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风险。比如民间借贷纠纷,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资金损失;刑事犯罪指控一旦成立,更会对个人自由和家庭造成严重影响。这些风险就像隐藏的暗礁,随时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
在殷国栋与姜天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姜天文仅凭微信转账记录主张殷国栋借款5万元,一审法院据此判决殷国栋偿还借款及利息。殷国栋委托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宋吉春律师代理上诉。宋律师通过收集北京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与案外人李树成签订的《合作联营协议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李树成出具的《收条》以及临江分公司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明该款项系姜天文代李树成交纳的森林防火保证金,并非借款。二审法院采纳了宋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姜天文的诉讼请求。
另一起李晓雪与王鑫、曲折的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中,原审法院在未有效送达李晓雪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其承担还款责任。李晓雪委托宋吉春律师申请再审。宋律师指出原审送达程序违法,且案涉借款为曲折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再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在王喆非法买卖枪支案中,原审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王喆有期徒刑四年。王喆不服上诉,宋吉春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原审判决认定罪名有误,王喆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其理由是王喆以收藏、娱乐为目的购买枪支,且枪支枪口比动能较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二审法院采纳了宋律师的意见,改判王喆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宋吉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201201810030834。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缓刑轻判案件,以及近百件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为30余家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宋吉春律师始终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把控、事后解决”的原则。事前,他会为当事人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提供预防建议;事中,他严谨把控案件流程,收集有力证据,制定合理诉讼策略;事后,他积极跟进案件结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为当事人身边靠谱、放心、值得终身信赖的优质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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