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我朋友曹女士为了改善容貌,在武汉一家整形外科医院做了下颌角整形手术。手术前,医院承诺会有很好的美容效果,可术后不仅没达到预期,还出现了并发症和后遗症。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曹女士手里只有一些简单的病历和缴费记录,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医院存在过错,而且医院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有问题。曹女士咨询了很多人,大家都觉得这官司很难打,她心里既无助又担忧,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曹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周峰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201202410810943,服务地区主要在武汉,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刑事案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是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和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些亮眼的履历让曹女士眼前一亮,觉得找到了救星,于是决定委托周峰律师代理此案。
周峰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证据。他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为了突破这个难点,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一周,周峰律师就在律所办公室指导并协助曹女士申请了司法鉴定。他根据初步掌握的医疗记录,适时调整并明确了鉴定事项,最终聚焦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在鉴定过程中,周峰律师时刻关注进展。当鉴定意见出具后,他仔细研究其中认定的“病历书写不规范、术前评估不足、术中神经保护措施不足、术后未尽到持续观察义务”等多项过错,结合曹女士术后仍存在麻木症状、外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在法庭上有力地阐述了医院未履行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义务,导致曹女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观点。同时,他也审慎分析了“欺诈”的构成要件,与曹女士充分沟通,对惩罚性赔偿部分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合理预判和应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医疗美容服务具有生活消费特征,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的医院存在多项诊疗过错,结合曹女士术后出现麻木症状等事实,认定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根本违约,导致曹女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医院返还曹女士服务费26,000元。关于曹女士主张的撤销合同及三倍赔偿,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医院在缔约时存在欺诈行为,故未予支持。鉴定费12,900元由医院承担。
这个结果对曹女士来说意义重大,虽然没有拿到三倍赔偿,但至少拿回了手术的费用,也让医院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周峰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曹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她在这场维权之战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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