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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XX与被告C及案外人签署《投资入股协议书》,约定在境外投资设立餐饮公司。原告依约支付出资款后,以被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运营存在违约行为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为由,向国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支付违约金等。这一诉讼使被告C陷入可能承担巨额赔偿及诉讼成本的困境。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接受被告C委托代理此案。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他凭借专业知识,敏锐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目标公司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境外。这一发现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基础,他意识到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
梅鹏律师曾完成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庭审中,他围绕涉外合同管辖规则、准据法适用以及目标公司注册地事实,构建了完整的管辖权抗辩体系。当庭提出核心抗辩,指出本案属于涉外合同纠纷,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原告的起诉不符合相关规定,应驳回起诉。
梅鹏律师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实战经验丰富。在处理此案时,他精准抓住案涉协议的涉外属性等关键要点,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一次性解决管辖权争议,避免案件进入实体审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案涉协议属于涉外合同,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被告C胜诉。梅鹏律师获得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作风,赢得了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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