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理冲突切入,在合同纠纷领域,法律文本对合同解除、履行及效力的规定,与商业现实中复杂多变的情况常存在剧烈撕裂。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因素的认定及影响,以及合同部分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形,在司法裁判中常引发巨大争议。就不可抗力而言,法律虽规定其可作为免责事由,但在实务中,如何界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其对合同履行的具体影响程度,不同裁判者可能有不同观点,这就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对于合同效力,当合同部分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该部分条款的无效是否会影响整个合同的履行及责任划分,也是实务中的一大痛点。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逾期交房与规划变更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条件是常见争议焦点。蒋顺花律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深知此类纠纷中不可抗力因素的重要性。从北大自学法律知识的她,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在处理案件时能敏锐捕捉到关键法律点。当遇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交房问题时,她会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寻找政策支撑。
以蒋顺花律师代理的某实业公司与原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原告以委托人逾期交房超90天且擅自变更规划影响房屋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等。蒋顺花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她深入核查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及兴义市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同时,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这一做法体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严谨和专业,也与她从北大所学的严谨规范主义视角相契合。
在证据收集方面,蒋顺花律师协助委托人整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如《延期交房告知书》《交房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委托人在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内通知原告收房,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且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在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强调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解除条件。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认定合同应继续履行,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她作为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她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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