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实业发展公司与XX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此前经刘小林律师代理申请检察院抗诉,取得胜诉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案涉房屋。然而,在某实业发展公司将房屋交付给XX公司占有至合同无效生效判决期间,XX公司将房屋对外出租获取租金约271900元。若这部分租金无法追回,将造成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刘小林律师执业于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面对这种情况,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向某实业发展公司提出建议,指出XX公司收取的租金收益属于案涉房屋的从物(孳息),在合同确认无效后,XX公司除返还房屋外,还应将租金收益一并返还。该公司决策层听取汇报后,委托刘小林律师代理此案。这体现了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敏锐洞察力,此前他担任过众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企业运营,熟悉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
案件进入一审阶段,一审法院认为某实业发展公司主张的租金为该公司的损失,且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各自损失各自承担,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刘小林律师曾深度参与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等实务工作,具备应对复杂法律局面的能力。他没有气馁,代理该公司提出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充分阐述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即从物,在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随主物即房屋一并返还的观点。他凭借精湛的庭审技巧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曾处理过众多民商事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争议焦点有着深入的理解。
最终,二审法院审查后,认可了刘小林律师的表述,撤销一审判决,将XX公司为房屋出租所支出的成本扣减后,改判XX公司返还获取的租金收益163751.6元。刘小林律师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其优秀表现还受到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报导,案例全文刊登在《湖南律师》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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