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河南某商业有限公司与某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区信息电商业园项施(第二标段)随车租赁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以台班形式向被告提供租赁设备,总租赁费达592000元。然而,被告仅支付了351800元,剩余240200元未支付。这种欠款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资金流转和正常经营。在此困境下,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河南郑州地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执业至今的韩蕊律师。
案件进入初期,韩蕊律师凭借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对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有着深刻的认识。她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收集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证据,如设备交付记录、台班使用明细等。这些扎实的前期工作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与原告沟通时,韩蕊律师耐心倾听其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做准备。
随着案件推进到庭审阶段,韩蕊律师在法庭上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技巧。她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清晰阐述原告的主张,明确指出被告未支付剩余租赁费的违约行为。她的发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她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进行了充分预判,并准备了相应的反驳理由,使得庭审过程中原告始终占据主动地位。
在调解环节,韩蕊律师再次发挥重要作用。她凭借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敏锐地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她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阐明原告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25年1月24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240200元(以可转让的供应方支,贴息费由原告承担);如逾期未付,需支付相应利息;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韩蕊律师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她拥有英语6级和企业合规师证书等专业能力证书,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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