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东唐先生与成都住XX包租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拿不回钱的绝境。这正是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寿瑶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郭寿瑶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个“空壳”公司。她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处理案件时,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很快,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根本无法执行回款。于是,她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所以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郭寿瑶还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郭寿瑶已承办案件逾6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养成了一些独特的办案习惯。她习惯在办理案件前,花大量时间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就像在这个案件中,对公司股权变动和出资情况的细致调查。这种习惯源于她多年来在民商事业务领域的实践,尤其是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的处理经验,让她深知细节决定成败。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结束后,唐先生拿回了自己的损失,对郭寿瑶感激不已。而郭寿瑶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准备中,她接下来将处理一起复杂的股权纠纷案件,继续用专业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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