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X原本一份稳定的工作,会因为一次调岗变得如此糟糕。2025年5月,公司因项目需要,通知他从嘉兴南湖区调整至桐乡某某项目工作,工作内容仍为消防维保,还提供免费住宿及每月1000元补贴。可马X却固执地拒绝了调岗。公司多次通知他到新岗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他却连续7天未到新岗位,只是在原工作地点打卡,却未实际提供劳动。2025年5月19日,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连续旷工7天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这之后,马X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赔偿金、加班工资和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万余元。此时的公司陷入了困境,若败诉将面临不小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案子,俞国锋律师执业12年来已经办过500余件。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深耕于民商领域,尤其在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获“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书写的论文还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的评选中获奖。做律师前,他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15个月,这让他对劳动争议案件有独特视角。
接受公司委托后,俞国锋律师迅速围绕“调岗合理性”及“旷工事实”两大核心展开抗辩。凭借400余起民商领域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要想胜诉,关键在于证明调岗的合理性和员工旷工的事实。曾经在法律援助中心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打卡记录,而在实际的工作情况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那个“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是对法治建设的贡献和专业能力,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他精准论证调岗合理性,指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外勤,公司因项目需要调整工作地点至同市范围桐乡,工作内容完全相同,且提供免费住宿及补贴,通勤距离未发生重大变化,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同时,他提交了经民主程序制定、马X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其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为严重违纪”,以此证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在仲裁过程中,俞国锋律师逐一驳斥马X的各项请求。针对工资请求,他指出公司已支付5月4日至11日工资,5月12日后马X未提供劳动且构成旷工,无权主张工资;针对赔偿金,主张公司依据劳动合同X第39条解除无需支付;针对加班工资和年休假,认可合理部分,但主张依法计算。
最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调岗合理,马X构成严重违纪,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及旷工期间工资,仅需支付加班工资55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51.72元,驳回了马X的其他全部仲裁请求。俞国锋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大幅降低了用工损失。他常说:“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在这个案子里,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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