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X,一个普通的个体经营者,原本平静的生活在2023年8月22日被彻底打破。那一天,公安机关的到来让他陷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之中。原来,在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许X从他人处购进散装减肥胶囊,在明知其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自行定制标签、塑料瓶等包装材料,将散装胶囊包装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销售金额约18.5万元。
到案后,许X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也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0万元,还阻止他人实施盗窃犯罪,具有立功表现。然而,一审法院还是认定许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同时责令继续退赃及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责任。许X内心充满了不甘,他觉得自己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于是决定提起上诉。
这个案子交给了江苏南通的柯枭冰律师。柯枭冰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是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有着5年的刑事辩护从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
柯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他发现一审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法律适用方面,本案犯罪行为主要发生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之前,一审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不当,应参照旧司法解释或对施行前后的销售金额加以区分。其次,罪名认定上,许X向上家购买可直接服用的散装胶囊,仅进行分装、贴标,未改变胶囊成分或性状,不构成“生产”行为,应仅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者,许X系初犯,本人也服用该胶囊,销售对象多为亲友,未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后果,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最后,许X具有坦白、立功、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多项从宽情节,一审量刑过重。
在二审阶段,柯律师围绕这些核心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展开了精准辩护。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关于罪名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异议,但柯律师并没有放弃。他敏锐地关注到许X在二审期间的新增从宽情节:许X亲属代为全额退出剩余违法所得85000元,全额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60050元,全额预缴罚金38万元。柯律师将这些情节充分向法院阐述,强调许X积极悔罪的态度。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柯律师关于“减轻处罚”的请求,将原判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刑期大幅缩短。虽然考虑到本案社会危害性及食品安全犯罪的特殊性,法院未同意适用缓刑,但这个结果已经让许X看到了希望。
柯枭冰律师始终秉持着“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自由和未来,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他用专业的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在南通本地的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柯枭冰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造了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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