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的解决中,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运用智慧和经验去化解。马学兵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案件,下面就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展现他的法律智慧。
张X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通过口头约定达成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共9节,每节280元,合计支付费用2520元,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XX健身有限公司指派王X作为专属私教,然而王X离职后,张X法定监护人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却遭到该公司拒绝,该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后,张X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委托人,仔细查看了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马学兵律师围绕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展开。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解除的相关规定,他明确了“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在案件推进过程中,马学兵律师精准定位核心诉求,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王X离职,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这一案件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马学兵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中的专业能力。
另一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同样展现了马学兵律师的专业素养。张X为其所有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该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在庭审中,马学兵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阐述了上述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这一案件的胜利,不仅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同类非营业车辆顺风车出行理赔纠纷提供了有效的维权范例。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合同纠纷领域,司法实践注重对合同的履行、解除以及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对于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会考虑合同的人身属性和信赖基础;对于保险合同纠纷,会严格审查车辆使用性质的改变以及危险程度的增加是否符合免责条款。马学兵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要点,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成功案例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推动了司法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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