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背景
原告祁某某是哈尼族男性,被告杜某某是汉族女性。两人2019年在福建打工时相识并同居,2021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女儿祁XX出生。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感情逐渐变差。2023年2月,原告因家中事务回云南建水老家,把女儿留在被告身边,此后两人开始分居。分居期间,被告拒绝原告探望女儿,还常以孩子为由向原告要钱,这让原告彻底失望,于是委托李耀贤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原告的诉求有三个:一是判令双方离婚;二是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三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原告主张,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矛盾无法调和,且分居近二年,被告还拒绝自己探望女儿,常以孩子为由要钱,这些都表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被告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分居近二年,且被告同意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焦点二: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原告认为,虽然女儿在分居期间跟随被告生活,但自己有能力抚养女儿,希望女儿由自己抚养。被告则强调女儿一直跟随自己生活,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法院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女儿在分居期间一直与被告共同生活,维持现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所以判决女儿由被告抚养。
焦点三: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被告未明确表态。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从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最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三、法律建议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要多沟通、多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尽量避免矛盾积累导致感情破裂。如果走到离婚这一步,对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双方应理性协商,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支付费用的凭证、与对方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启示与律师优势
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离婚的核心诉求,同时明确了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相关事宜。李耀贤律师在办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本科,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从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曾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这让他在处理本案时能精准剖析案件、预判走向。在庭审中,他精准论证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合理界定抚养事宜,高效推进诉讼进程,帮助原告快速解除了破裂的婚姻,彻底解决了婚姻纠纷。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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