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的主角【被告人A】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股东。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经他人介绍,和【被告人B】【被告人C】等多名被告人共同参与了鹰潭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运业务。鹰潭市XX和某生物科技公司签了协议,由该公司承接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XX按每头80元标准发补贴。【被告人A】所在的物流公司负责收运工作,负责具体收运的同案人【被告人D】通过更换场地、角度重复拍照等方式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国家补贴。2021-2022年虚报导致国家多发放补贴176万余元,2023-2024年虚报5万余头,对应补贴400余万元,不过案发时还没发放。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A】明知【被告人D】有虚报行为,还协助上报经费、转发资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就在【被告人A】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李晖律师。李晖律师接手案件后,马上展开了工作。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虽然还没有卷宗,但李晖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A】。第一次会见时,李晖律师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A】讲解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告知他有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诉讼权利,防止他在讯问时做出糊涂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在不违规的前提下,给【被告人A】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他焦虑的情绪。
之后,李晖律师开始阅卷。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细致的比对,李晖律师发现了不少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都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晖律师果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
庭审中,李晖律师的发问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A】在法庭上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
李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数百件。在这个案件中,他更是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他通过梳理同案人供述、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资金流转凭证等证据,明确了【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分工,证明他仅负责传达工作安排、上报经费申请、转发资金,未参与虚报方案的谋划、未直接实施重复拍照等虚报行为,也未主导补贴款的分配,与直接实施虚报的【被告人D】、主导公司运营的【被告人E】相比,作用显著次要。在庭审中,李晖律师重点提交工作分工证明、资金流转记录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人A】为从犯。
同时,李晖律师全面挖掘对【被告人A】有利的量刑情节。他提交【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工作流程、未隐瞒关键事实的讯问笔录,固化坦白情节;以《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核心,结合庭审中【被告人A】的认罪态度,强化认罪认罚情节;提交【被告人A】无违法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补充初犯情节;协助【被告人A】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提交相关银行缴款凭证,推动退赃情节落地。
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李晖律师明确【被告人A】对2021-2022年虚报行为的“明知”系事后知情,而非事前共谋,且未参与该阶段补贴款的侵占,罪责轻于事前共谋的同案人;强调2023-2024年对应400余万元补贴因案发未实际发放,【被告人A】就该部分事实属犯罪未遂,依据《刑法》规定,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最后,李晖律师结合《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条件,从四个维度展开论证,成功推动法院对【被告人A】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A】原本担心会被重判,没想到最终能获得缓刑,这结果让他和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李晖律师对每一个证据的细致梳理和精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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