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是个离婚纠纷案,被告李X某委托张书雯律师代理。原告李X和被告李X某在20XX年XX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初婚,婚后没生孩子。婚前,李X给了李X某彩礼168,888元,还买了价值45,999.52元的XXX和价值21,356.17元的LV包。婚后两人共同生活时间短,因为夫妻生活、经济负担这些事儿闹了不少矛盾,20XX年X月X日就分居了。李X觉得夫妻感情彻底没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还要求李X某返还彩礼、XXX和LV包。李X某同意离婚,但觉得两人已经登记结婚还一起生活过,彩礼不该返还,XXX和LV包是原告自愿送的,也不用还。这时候,李X某心里特别焦虑,担心要把彩礼都还回去,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李X某委托张书雯律师后,张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工作。她仔细梳理了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等,前前后后大概查阅了几十页的相关资料。还围绕“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这个核心事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写了好几份代理意见提交给法庭。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书雯律师发现,原告在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方面存在不当行为。于是,她把这些情况通过梳理好的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等呈现给法庭,论证被告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在彩礼范围界定上,张律师认为LV包是原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送的礼物,不属于彩礼。这个观点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彩礼范围的界定直接关系到返还的金额。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书雯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到现在承办案件已经超过百件,其中婚姻家庭领域的案件就有百余件。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张书雯律师关于LV包不属于彩礼的代理意见,在返还比例上也综合考虑了双方过错因素。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折价款125,332.8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一开始要求全额返还彩礼、XXX和LV包,而最终被告只需要返还部分彩礼折价款。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书雯律师准确界定了彩礼范围,并且向法庭证明了被告对婚姻破裂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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