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法院的一纸判决,让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有了结果。劳动者从仲裁败诉到法院胜诉,成功获赔多项费用。这背后离不开班兆然律师的努力。
劳动者于2023年8月27日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至2024年3月4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还有加班情形。劳动者先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随后起诉至法院。班兆然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实际用工主体是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且该个体工商户与餐饮公司分公司存在混同用工情况。
班律师首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经营地址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突破主体抗辩。接着,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追索加班工资。同时结合离职证据调整诉求,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以主张经济补偿,最终论证主体注销后的责任承继问题,确保劳动者权益可落地执行。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在相应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多项费用,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班兆然律师在执业生涯中,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被告在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原告隐私信息并辱骂,还提起反诉。班律师全面固定证据,依据民法典厘清维权边界,有效抗辩对方反诉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在同居子女抚养权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子,女方起诉争取抚养权。班律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重点论证孩子随母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梳理固定关键证据,合理优化诉求。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班兆然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她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深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29件,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倾注全力,精准捕捉案件关键节点,灵活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为当事人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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