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某贸易公司承租XX公司的房屋并投入资金装修使用,然而双方就租赁合同解除及赔偿事宜产生了争议。对于某某贸易公司而言,若无法获得合理赔偿,投入的装修资金将付诸东流,还可能面临搬运费、违约金等损失,这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在这种困境下,某某贸易公司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执业9年的吴丽玉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案件初期,吴丽玉律师展现出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她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吴丽玉律师全面整理了租赁合同、三方补充协议、生效判决书、装修评估报告、评估费发票等核心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明确了双方的租赁关系、合同履行情况、装修投入及评估结果,有力地驳斥了被告关于“合同届满终止、无需赔偿”的抗辩,为原告的赔偿诉求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与证据支撑。
面对被告提出的“合同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终止”“装修残值评估报告不具客观性”“搬运费、违约金无依据”等抗辩理由,吴丽玉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逐一进行拆解驳斥。她明确指出合同解除系双方合意,被告从装修中受益,应承担装修残值赔偿责任,同时论证了评估报告程序合法、结论有效。这一系列的反驳,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在主张诉求方面,吴丽玉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明确了原告各项诉求的法律依据。她重点推进装修残值、评估费的主张,同时理性梳理搬运费、违约金诉求的合理性。这种精准的诉求主张,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挽回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租赁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规则,强调被告作为出租方,在从装修中受益且双方无明确约定装修残值归属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可了吴丽玉律师的诉讼意见。认定合同解除系双方合意,被告从案涉房屋装饰装修中受益,结合双方利益平衡,酌定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残值255855元及评估费6150元,合计262005元;同时驳回原告关于搬运费、违约金的不合理诉求及被告的全部抗辩。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合同X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原告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她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福建女监“荷合法务工作室”志愿服务律师,以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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