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运输合同纠纷发生在原告张X和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XX公司之间。2021年1月,张X经熟人介绍到被告公司处购车并从事运输服务业务,被告公司提供运输业务并每单抽成。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xx公司烟台分公司未给张X结算运费91490元,张X的妻子还通过微信跟被告xx公司烟台分公司的负责人赵XX进行过明确对账。因为被告公司的违约行为,2024年1月起张X不再给被告公司提供服务。张X当时特别着急,这近十万块钱的运费要不回来,对他来说可是不小的损失,一家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张X在遇到运费要不回来的难题后,找到了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宋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是仔细查阅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张X妻子与被告xx公司烟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赵XX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材料有好几页,宋律师反复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之后,宋律师撰写并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等多份文书,为案件的审理做了充分准备。
突出关键策略点
宋律师发现,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能清晰证明被告xx公司烟台分公司确实欠张X运费。于是,宋律师围绕这些聊天记录展开代理工作,强调这是证明运输合同关系和欠款事实的关键证据。这种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有了明确的证据,就能有力地支持张X的诉求。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宋晓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相关案件300+余件,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宋律师在处理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时更加得心应手。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宋律师关于运费欠款事实和保全保险费应由被告承担的代理意见。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可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有效性,也支持了宋律师提出的保全保险费系诉讼必要开支的观点。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X运费9049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9049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时,被告还需支付原告张X保全保险费损失500元。张X最初担心运费要不回来,现在不仅能拿到运费,还能获得利息和保险费赔偿,这个结果比他预期的要好很多。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微信聊天记录这个有力的证据,它清晰地证明了被告的欠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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