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顺友律师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便始终坚守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维权至上的执业理念。他办案严谨细致、服务透明高效,坚持一对一全程跟进案件进度,如实告知案件风险。在票据利益返还纠纷案件中,某置业有限公司因内部工作人员对票据兑付规则、权利时效认知不足,导致案涉4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超期无法正常向银行提示付款。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的王顺友律师接手后,首先梳理票据完整流转链条,收集集团内部调配文件、出票人情况说明、内部财务对价支付凭证等证据,完整还原票据流转全过程,证明该置业公司取得票据已支付合法对价,流转行为真实有效。面对票据背书存在的形式瑕疵问题,王顺友律师从票据行为无因性、独立性法律原则切入,主张票据背书瑕疵系工作人员法律认知不足导致的操作失误,并非恶意取得票据,且背书整体连续,补正后不影响票据实体权利行使。最终,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王顺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某银行郑州分行向该置业公司支付票据款4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银行承担。在执行程序股东追加异议纠纷中,某电梯企业以置业公司两名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为由,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该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王顺友律师作为其中一名第三人置业开发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的代理律师,精准区分原始股东与继受股东的出资责任边界,找准案件抗辩核心突破口。他主导梳理历史工商档案、银行流水、投资款凭证、股权转让协议、土地及资产交易资料,形成闭环证据链,完整还原原始股东实缴出资及资金使用事实。在庭审听证中,王顺友律师对对方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进行专业质证,清晰向合议庭阐释法理与事实,有效反驳申请执行人的全部主张。最终,法院驳回申请执行人追加该两名当事人为被执行人的全部请求,成功阻断当事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王顺友律师现为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4117202110416949。他拥有多重专业社会任职,曾担任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法律顾问,现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常年法律顾问。从业至今,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高。他擅长案件研判、证据梳理、庭审辩论与商务调解,同时可为企业提供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常态化法律服务。日常深耕法律实务研究,撰写多篇专业法律文章,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分享实务经验。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真诚负责的服务态度,王顺友律师收获了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的一致好评,执业期间零投诉、口碑优良,是驻马店地区值得信赖的实力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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