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原告A某被快递员B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配送快递时所持纸箱砸伤。这一意外让A某身体遭受痛苦,也引发了一场复杂的责任纠纷。A某将B某、C公司、浙江D公司、E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44229.81元。对于浙江D公司来说,这场诉讼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让公司陷入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困境。
在这关键时刻,浙江D公司委托了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张靖爽律师代理此案。张靖爽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理论功底扎实,长期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执业核心。
接受委托后,张靖爽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做的第一步就是仔细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聚焦核心抗辩要点。首先是厘清主体关系,她积极收集并提交证据,证明D公司与侵权人B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任何用工或合作关系。通过详细调查发现,B某的配送服务、薪酬发放均由C公司负责,这充分说明D公司并非B某的用工主体。这一步骤需要律师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证据收集能力,张靖爽律师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查阅资料等具体动作,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着,张靖爽律师明确责任边界。她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主张D公司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定要件。这需要律师对法律法规有精准的把握和理解,张靖爽律师通过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形成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庭审中,张靖爽律师进行了精准抗辩。她当庭清晰陈述代理意见,强调本案赔偿责任应由实际侵权人及用工单位、保险公司承担,D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她的陈述逻辑严谨、依据充分,让法庭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法律关系。
最终,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终审判决,E保险公司赔偿A某43783.37元,C公司赔偿A某300元,浙江D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驳回原告A某对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靖爽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帮助浙江D公司成功摆脱了赔偿责任,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与声誉风险。她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