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财产问题一直是个敏感话题。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就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有关。
原告李X和被告刘X是夫妻,2016年5月登记结婚。到了2020年4月,刘X在某语音平台认识了被告刘XX,两人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X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网络购物、外卖代付等方式,给刘XX及其指定账户转了不少钱,加起来有好几万。
李X发现刘X和刘XX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财产往来后,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她觉得刘X没经过她同意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赠与行为既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可自己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别提多焦虑了。
于是,李X委托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代理,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还要求刘XX返还相关款项。
被告刘X对李X的诉请没意见,但被告刘XX可不这么想。她辩称自己不知道刘X已婚,是被欺骗了感情,所收款项是刘X自愿赠与的个人消费行为。而且她还说原告主张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了。
张书雯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她系统地梳理了原告与被告刘X的婚姻关系证明、刘X与刘XX之间的转账记录、购物订单、外卖地址等电子证据。光是这些电子证据的整理,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不知情等抗辩,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确认之诉与返还请求权在时效认定上的法律界限。她发现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这一关键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张书雯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到现在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领域也办理了不少相关案件。有了这些经验,她处理起这类案件来更加得心应手。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X在与李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通过多种方式向刘XX支付款项共计54,250.83元。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所以赠与合同应属无效。
关于诉讼时效抗辩,法院采纳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指出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原告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间。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二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判令刘XX返还李X54,250.83元。李X原本担心这钱要不回来,现在看到这样的结果,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书雯律师对证据的系统梳理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把握,成功维护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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