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正在紧张审理。被告人杨X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其命运悬于法庭的判决之上。此时,樊梦怡律师作为杨X的辩护人,站在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沿。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12年开始执业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她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及经济纠纷等方面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身兼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多重职务,这使得她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
在这起毒品案件中,樊梦怡律师提出了两个关键的辩护意见。她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指出毒品是冷XX主动提出购买并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同时,她强调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然而,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樊梦怡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在李XX与卢X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以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怀孕的自己不闻不问等理由,诉请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自己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被告则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樊梦怡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此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原告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樊梦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精准拆解案件焦点、挖掘案件关键突破口。虽然在某些案件中未能完全达成当事人的诉求,但她的专业努力和敬业精神值得肯定。她在法律领域的深耕和付出,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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